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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看見喜歡的就都會買,但買回家後又很少在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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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7月發生的海軍雄三飛彈誤射事件,造成漁民1死3傷。網路媒體報導稱,在軍方護航下,海軍9位被彈劾人全數輕騎過關。對此,國生活達人 防部30日發布新聞稿嚴正駁斥報導內容。

國防部表示,105年7月1日海軍發生?雄三誤射?事件後,監察院立案調查,國防部相關人員刻正全力配合調查中,國防部迄今無從得知任何相關調查結果,豈有可能如媒體報導?軍方強力護盤全攔下?之情形,影響監委公正決議。

國防部指出,對於媒體此種無的放矢,毫無根據之不實報導深表遺憾。國防部並重申,再有類此污衊依法行政之報導,將依法提起訴訟,以維軍譽。

國防部強調,向來尊重國家體制依法行政,對於監察院立案調查事項,全力配合與尊重監察委員行使職權之態度,從未妄加干涉,特此澄清說明,以正視聽。

海軍錦江級金江艦在去年7月1日實施甲類操演時,誤射一枚雄三反艦飛彈,擊中在澎湖外海的高雄籍漁船駕駛艙,造成船長喪生,另有3人受傷。軍方搜尋一年堆,至今仍未尋獲誤射的飛彈彈體。

▲雄風三型反艦飛彈。(圖/記者呂夏日活動哪個最便宜 炯昌攝 )

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
2014年引爆全台的強冠劣油案判決出爐,最高法院今(13)日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,依違反《食安法》、加重詐欺罪等285罪,重判強冠開箱文董事長葉文祥22年,其中5年可易科罰金;副總經理戴啟川判刑18年,其中4年可易科罰金;強冠公司判罰1億2000萬元,以上全部定讞。

綜合媒體報導,高雄高分院去年認定強冠使用「餿水油」製成「全統香豬油」毒害全台,重判強冠董事長葉文祥22年,並宣告沒收強冠不法所得1億餘元,創食安法最重刑度,葉文祥等人不服上訴。

歷經一年審理,最高院今日給出答案,認定強冠董事長葉文祥違反《食安法》、加重詐欺罪等285罪,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,判葉文祥22年,其中5年可易科罰金;強冠副總經理戴啟川判刑18年,其中4年可易科罰金;強冠公司加重裁處罰金1億2000萬元,另依新法規定沒收犯罪所得8150多萬元,以上全部定讞。

至於地下油行業者郭盈志(原名郭烈成)與施姓司機部分,最高院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再調查釐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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